物业公司状告拒交物业费业主案昨开庭 业主辩称不满意物业的服务 此案未当庭宣判
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拒交物业费;物业则坚持“不交物业费无法提供满意服务”。
双方谁都不肯让步,最终闹上了法庭。
业主不交费
物业起诉
昨日10时许,沈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物业公司状告拒交物业费的业主一案。
“我们这是在替小区业主维权,不能让不交费的业主享受到提供给已交费业主的服务。”沈阳房实物业管理公司塞纳家园项目部物业的李经理说,塞纳家园内有约80%的业主交纳了物业费,但仍有45户业主没有交费,这次被起诉的业主总共欠费达上万元。
“不少交费的业主看到有人不交费还一样享受服务,感到不平衡,因而也采取拒交的方法,影响不好。”李经理说,“之所以起诉他们,就是要消除这种坏影响。”
业主
“物业服务不达标”
“我不能用满额的物业费,来支付不满意的服务。”法庭上,业主陈先生阐述了自己拒交物业费的理由。
陈先生说,他拒交物业费是由于物业服务不达标,按照他的说法,物业公司提供的小区交费率达80%的情况并不属实,近300名未交费业主曾写联名信要求物业完善服务。
陈先生表示:“我住得起房子就不在乎这点物业费,但交完钱物业公司根本就不作为,我只能采取这样的方法。”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但一名被告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庭下和解。
有人赞同“不交费维权”
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其中6人认为,物业服务不好就不应交纳物业费;4名市民认为,不能单纯通过不交费的方式维权。
同时,记者也采访了多家物业公司。几家公司都表示,如果业主不交物业费,他们首先要从内部来提高服务质量,然后加强与业主的沟通,最后才考虑依法保护企业利益。
小区办:别用极端方式
“业主不要用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来解决矛盾。”沈阳市住宅小区管理办公室的宋女士表示,既然签订了相关的物业协议,享受到物业公司的服务,就应交纳相关的物业费用。至于不满物业的服务,可再寻求解决办法。
“业主可向小区办投诉。”宋女士介绍,业主委员会可以向区设的小区办投诉,整改后仍达不到业主要求,业主可以“炒”掉物业。